圖甲: 所涵蓋視光師的經濟活動身分 在涵蓋的905*名視光師中,有372名(41.1%)作出回應,剩餘的533名(58.9%)沒有回應。在有372名回應的視光師中,截至2021年7月31日,有360名(96.8%)為從事經濟活動(「在職」)的視光師,而有12名(3.2%)沒有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 在360名在職視光師中,354名(98.3%)在本港從事視光學專業、兩名(0.6%)因暫時有病在身而未能上班、一名†(0.3%)正在尋找視光學專業工作及三名‡(0.8%)報稱能夠上班,但因相信本港視光學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正準備上任新的本港視光學專業工作或正期待重返本港原任的視光學專業崗位而在統計調查前30天內沒有尋找工作。 在12名(3.2%)經點算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視光師中,八名(66.7%)在經點算前30天內沒有尋找業內工作、兩名(16.7%)填報在內地執業及兩名(16.7%)填報在外地執業。 而該八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視光師沒有尋找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三名(37.5%)已退休、一名(12.5%)正從事其他行業、一名(12.5%)忙於料理家務、一名§(12.5%)已移民、一名§(12.5%)正在進修及一名§(12.5%)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財政上沒有需要。 § 註: * 有關數字是指在2021年7月31日或之前根據《輔助醫療業條例》(第 359 章)的規定,於香港視光師管理委員會註冊的並提供書面同意經郵寄或電郵收取有關視光師統計調查資料的視光師。 †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沒有在本港從事視光學專業;(b)在統計調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調查前30天內正在尋找本港視光學專業工作並作出回應的視光師人數。 ‡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沒有在本港從事視光學專業;(b)在統計調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 在統計調查前30天內沒有尋找本港視光學專業工作,由於相信本港視光學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正準備上任新的本港視光學專業工作或正期待重返本港的原任視光學專業崗位並作出回應的視光師人數。 § 有關數字指報稱進修、移民或希望休息 / 不想工作 / 財政上沒有需要並作出回應的視光師人數。 由於進位關係,百分比的總和可能不等於100%。